近日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《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(草案)》。 《条例(草案)》规定,65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、轨道交通等城市公交工具,未满65周岁城乡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。金融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,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,提供引导咨询服务,对办理转账、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提示相应风险。 旅游优惠: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、不满65周岁老年人半价购票进入依托公共资源建设、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管理的公园、旅游景区。鼓励有条件的公园、旅游景区实行不满65周岁老年人免购门票;鼓励公园、旅游景区内实行收费的游览场所、交通工具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。 (责任编辑:石家庄地铁) |